3400字, 令我想起那篇關於aesthetic in all art form essay
Word中的spelling and grammar, 令我想起讀書時的日子
用了三天晚上終於完成. 鬆了口氣
鬆口氣得就像等同跑100米, 終點, 眼前一黑, 腳軟, 倒下
由" 清者自清, 我不用為任何人交代" 到了後來的三千多字
...
不過無可否認的是
人大了, 知道自己cherish了一段關係/一件物件時就會努力去做
我又清楚了自己多一點
p.s. 現在只好一直開著.mac webmail. click著, 等待著
p.s.ii. 是時候倒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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